- 索 引 号:QZ04118-3000-2024-00074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4
根据《2024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现就2024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5月19日8:00-9:00。
2.资格复审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汾阳街109号1号楼3楼)。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需原件审核,复印件提交)
①《2024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⑤由当地编制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属性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资格复审地点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并提交材料复印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将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00开始(9:30开始报到签到)。
面试迟到15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汾阳街109号1号楼3楼)。
3.面试的形式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内容是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工程管理基础知识及能力素质。第一个环节根据命制的2道试题进行答题,思考和答题时间总共10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第二个环节根据主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题,主考官提问、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总共15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考生进入考场后,使用普通话答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有关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在岗位选调计划数内,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考试结束后加试一道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5.面试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方可参加面试。所有面试人员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面试。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除面试通知书外,一律不得将其他纸质材料带入现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面试前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候考室休息等候,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不得高声喧哗。
6.每位面试人员面试后,由主考官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三、体检
1.体检对象: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体检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
3.报到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汾阳街109号1号楼3楼)。
4.体检标准及办法:本次选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5.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医院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约现金600元)。
6.应带材料: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及2寸彩照1张。
7.体检须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禁饮酒及进食油腻、辛辣食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熬夜。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调或取消选调。
四、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五、其他事项
1.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进行公布。
2.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或不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泉州市泉港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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