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是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在教育领域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在教育领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研究部署我区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我区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协调解决我区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公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设置与调整,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依法管理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权限负责教师队伍编制和人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实施全区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地方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五)负责提出本级财政预算内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协助财政统筹安排和管理区本级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事业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全区学校条件装备、基建工作。指导开展社会集资和创办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
(六)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管理区属职业学校。组织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和社区学院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团组织工作。
(七)协调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监测评估,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美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九)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招生录取工作。
(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全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对外交流及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在区内就学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查等工作。参与教育政策调研,承担局机关有关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的机构人员编制、人事调配和人才工作。负责做好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绩效工资、教龄认定及离退休、自动离职、抚恤、遗属补助等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教师资格办理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公共服务审批事项。负责教育局行政职权梳理,规范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
(三)计财装备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区级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参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筑安全工作。负责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育装备的管、配、用工作;负责学校收费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和财务管,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德育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德育工作检查评估。负责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廉政教育和环保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德育工作先进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审核。推动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和家长学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上级相关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外合作与交流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团工作。
(五)初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推进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小学学籍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六)中职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拟订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拟订教学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细则,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规范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区中学、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协调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承担区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安全保卫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普法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各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的审批、监督、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令时)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四、办公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荷福路82号
五、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595-87971098
六、负责人姓名
刘森海 泉港区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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